組織人事處部門職責
組織人事處職責:
1.負責學院機構設置和人員招聘、調配、干部任免和考核考察、人事檔案管理及政審工作。
2.負責教職工學習培訓、教師隊伍發展規劃等,負責教師資格認定、職稱評聘等工作。
3.負責教職工工人勞動合同和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以及管理工作
4.負責工資福利、社會保險、公費醫療、出國出境等管理工作。
5.負責計劃生育和離退休教職工管理工作。
6.負責學院教師的師德建設規劃并協調組織相關部門落實;負責學院教書育人先進工作者評優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各崗位職責
組織人事處處長職責:
1.主持人事處全面工作。主持干部考察、備案和任免工作;主持教職工的培訓、引進、調配、資格認定和聘用等人事工作;主持教職工社會保險繳納、工資的審核、發放工作;主持師資隊伍的管理與建設工作;主持老干和計劃生育工作。
2.負責制定全院管理人員和教學科研人員引進、培養發展規劃,組織實施學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,建立健全人事處各項工作制度;定期召集會議研究、討論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做出決定。
3.及時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,加強對本處干部的考察、培養。
4.把好文字材料、統計報表的審簽關。
5.定期向院領導匯報工作并通報人事工作的有關信息,供領導決策。
6.搞好調查研究、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工作。
7.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副處長職責:
1.協助處長開展工作,并對:處長負責。
2.分管專業技術職稱評審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。
3.負責教職工工資發放、社會保險繳納、人員調配、勞動合同簽訂及教師崗前培訓等工作。
4.配合處長做好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及人才引進、錄用等工作。
5.配合處長做好干部考察、備案和任免工作。
6.組織好教職工業務檔案管理及人事處相關報表的審核和申報工作。
7.完成學院領導和處長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人事干事職責:
1.協助處室領導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工作,上報機構編制情況統計表。
2.協助做好人才招聘、考核、材料審閱、錄用工作。
3.協助做好干部考察、備案和任免工作。
4.做好教職工社會保險的繳納工作及其相關工作。
5.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及做好退休人員工作發放工作。
6.起草有關工作文件、報告、通知、證明及外部函件。
7.做好各類報表的統計、上報工作。
8.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全院教職工工資發放和各類調資、考核、獎懲、干部任免等工作。
9.做好各類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、審核鑒別工作、整理歸檔工作。
10.及時做好調入人員和新錄用人員檔案的接收、審核、鑒別、登記、催要工作。
11.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師資干事職責:
1.熟悉全校教師編制、專業技術干部隊伍結構狀況。
2.熟悉上級有關師資管理和職改政策,組織實施學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聘、以考代評系列的報考、推薦各級評審委員會人選以及職改有關的培訓考試工作。
3.協助做好教師隊伍、學科梯隊及其他專業技術干部隊伍建設。
4.協助做好教師進修計劃的制定、實施,做好教師的進修培訓及新進教師的崗前培訓工作。
5.按上級文件有關要求,推薦組織各類優秀、先進專業技術人員申報、評選、上報工作。
6.按上級文件有關要求,推薦組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申報、評選、上報等管理工作。
7.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。
8.認真審閱、及時完成學院、處領導批示的各類報告、文件,負責起草學院教師、專業技術干部方面的規定、通知、文件和報告。
9.做好教師方面的來信、來訪和接待工作,并妥善處理。
10.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老干(計劃生育)科長職責:
1.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。
2.負責學院計劃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3.負責公費醫療工作。
4.完成學院領導和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組織人事處檔案管理員職責:
1.根據《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》的要求整理裝訂學院教職工人事檔案;定期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和更新;及時調整干部職務、職稱、學歷等變動情況。
2.做好調出人員和辭職人員檔案的傳遞和寄送工作。
3.定期做好學院教職工工作證的換、發工作。
4.定期核對檔案、名冊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。
5.定期檢查防火、防盜、防潮、防曬、防蛀設施和安全措施,及時投放防霉、防蛀藥品,確保干部人事檔案不受損壞。
6.嚴格遵守《國家檔案法》和保密規定, 保護檔案的安全。
7.定期更新學院教職工花名冊。
8.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。